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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同浙”被评为2016年“浙江省节水型单位”

发布时间:2016-07-01    来源:同浙 何静雨    点击量:734


  近日,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揭晓了对44个企业(单位)创建2016年浙江省节水型企业(单位)的核准意见,作为申报单位之一,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以总分90分的成绩通过核准,被评为“浙江省节水型单位”。
       据了解,为深入贯彻省“五水共治”的决策部署,2014年,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省水利厅、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》;随即,“同浙”便作出了创建的决定。
      两年来,“同浙”以创建“浙江省节水型单位”为契机,成立了以副校长周亚夫为组长,学校后勤处、基建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制定了校园节水实施计划,完善了校园节水管理制度,加强了用水管网(设备)建设和节水技术改造,解决供水设施跑、冒、滴、漏等问题,倡导师生循环用水,不断提高其节水意识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。经过全校上下的不懈努力,今年5月,“同浙”迎来了浙江省考核验收组就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的实地考核验收,并于近日最终通过了省“两委”的核准。
       “同浙”将以“浙江省节水型单位”创建成功为新起点,深入倡导“节水型”绿色校园的理念,巩固创建成果,为“五水共治”作出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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